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2

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按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热海大办〔2023〕38号)、《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生评优管理规定》(热海大办〔2023〕39号)、《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热海大办〔2016〕31号)中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院学生评优、评奖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生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审核、上报、公示等相关管理工作。

 长:杨      

副组长:隋国增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云富          邢增乐          

郭文彬  莫祥德  符运猛  谢春雨  老生班主任  

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别由辅导员负责学生评优、评奖审核、公示等工作;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1、本次评选项目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先进班集体、科技创新奖宣、传创作奖、自立自强奖、服务奉献奖。

2、参评对象为体育与健康学院学院2020、2021、2022级在校生和班集体。

3、参评学年为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日)。

三、评选标准:

(一)校级三好学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勤学善思、知信达贤。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凡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名列前 10%,且评优学年的考试成绩平均 85 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 75分,体育成绩 65分以上(少数民族学生每项条件相应降低5分),考查科目成绩在“及格”以上者,可以评选三好学生。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等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

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友爱同学,遵纪守法,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具备申报评选条件但不向学校主动申报或参评学年度未解除纪律处分者均不得被评为三好学生。

(二)校级三好学生标兵

1、必须从三好学生中产生;

2、学习成绩优异,凡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名列前 5%,且评优学年的考试成绩平均 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 80分,体育成绩 70分以上(少数民族学生每项条件相应降低5分),考查科目成绩在“及格”以上者,可以评选三好学生标兵。

(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1、在评选学年内担任班级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靠近党组织;

3、能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各项管理规定,在同学中起到模范、骨干和桥梁作用,所负责的学生团体、年级、班、寝室等无重大违纪现象;

4、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勇于开拓,

具有创新精神;办事公道,团结同学;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威信,成为同学们的表率;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突出;

5、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综合测评中“思想品德”测评成绩在全班名列前20%。评优学年的考试成绩平均 75 分以上(少数民族学生降低5分),考查科目成绩“及格”以上。参评学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四)校级先进班集体

1、思想政治工作好。全班同学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健康向上,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各项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政治进取心强;

2、学生干部团结协作好。相互配合,密切协作,表率作用强,群众威信高,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班级学习气氛浓厚,同学学习刻苦,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不存在旷课、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

4、完成任务好。集体荣誉感强,团结互助好,遵纪守法,精神文明水平高;

5、同学在校园、宿舍内团结互助,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公物,讲究公德,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均好,并杜绝赌博、酗酒、斗殴等现象。

6、班级团员注册志愿者率应为 100%,且能定期组织同学参加公益劳动,经常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7、集体纪律好。全班同学都能模范遵守学校纪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成绩显著,参评学年无一人受学院通报批评及校级处分,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8、班级风气好,无参与群体性事件,或在网络上诋毁、攻击学校或他人的恶劣现象。

(五)单项奖条件

凡参评单项奖者,评优学年考试科目以及考查科目“及格”以上。

1、科技创新奖。综合测评中“专业学习”测评成绩在全班名列前30%,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进行科技创新研究,发明获国家专利者;

(2)积极参加大学生“挑战杯”大赛和各类科技、学术竞赛活动,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获得校级奖励,成果突出者;

(3)撰写专业学术论文或实验、实践、调研报告,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或撰写专业理论著作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者;

(4)其他科技创新成果突出者。

2、宣传创作奖。综合测评中“专业学习”或“美育素养”测评成绩在全班名列前 30%,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媒体或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文艺作品一篇以上者;

(2)在省、地市级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消息、通讯等较高质量新闻作品一篇以上者;

(3)出版个人文学作品专著者;

(4)担任文学社团负责人,负责创办、编辑高质量的社刊二期以上者;

(5)在院报上积极发表文章,或积极向院广播站投稿,表现突出者;

(6)其他在宣传创作工作或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3、自立自强奖。综合测评总成绩名列全班前30%,未参选其他评优项目,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综合测评中“思想品德”或“劳动素养”测评成绩在全班名列前30%;必须是经认定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勤俭节约;

(2)积极参加或组织同学勤工俭学,表现突出者;

(3)自立自强,积极向上,表现突出者。

4、服务奉献奖。综合测评中“思想品德”“体育素养”“美育素养”“劳动素养”其中一项测评成绩在全班名列前 30%,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虽未担任学生干部,但积极为学校、学院工作服务,表现突出者;

(2)应为注册志愿者,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服务时长,表现突出,获得广泛好评者;

(3)积极参与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等社会工作,为社会做出较大贡献,获得社会广泛好评者;

(4)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表现突出者;

(5)在各类文体比赛中,获得省级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四、评选流程和时间:

1、评选时间:

9月13日开始校级荣誉称号评定(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科技创新奖宣、传创作奖、自立自强奖、服务奉献奖),9月20日结束评优工作。

2、班级评选:

1)具备申报条件的学生主动向班级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三好学生的评选在符合以上规定的条件下,以参评学年综合成绩排列顺序为依据确定拟推荐名单;

3)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符合以上规定的条件下,以参评学年综合成绩排列顺序为依据确定拟推荐名单;其中,学院或学校级的学生干部评选指标在班级,正常参加班级评选;

4)先进班集体评选:由班委代表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书(紧扣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阐述所在班级参评学年内的表现)和参评学年内所获荣誉及奖励证明。

3、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定:

1)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初选结果由辅导员及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2)先进班集体由辅导员及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先进班集体申请书及申报班级所获荣誉、参评学年参加各级各类活动的情况、班级学生干部团结协作情况、班级纪律和风气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获选班级。

3)以上评选过程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若有发现违规违纪者一律取消本年评选资格,评选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年级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学院评优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本次评优评先工作。

2、各年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分配的评选指标评选。

3、各年级要严格审查评选资格,特别对学生德育量化成绩等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隐瞒错误或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者,视情节轻重,按校规校纪处理。

4、各年级在评选过程中,严禁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收受贿赂等,严禁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

六、名额分配

1、先进班级,占班级数的10%;

2、三好学生标兵,占学生人数的3%;

3、三好学生,占学生人数的8%;

4、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人数的6%

5、包括科技创新奖、宣传创作奖、自立自强奖、服务奉献奖等单项奖,共占学生人数的8%.

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9405

监督举报电话:13637656986

电子邮箱:rhdtyyjk@126.com

八、上交材料

各班级组织学生完成综合素质测评后进行评优、评奖评选。在9月22日前,将《2022-2023学年度先进班级、优秀学生名单、专业奖学金名单评选公示》(附件1)、《xx学院2022-2023学年度拟表彰先进班级、优秀学生名单》(附件2)、《xxx学院2022-2023学年度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卡号收集)》(附件3)、学生个人评优材料(附件4,无需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纸质版班主任签字,交至学院学工办9405办公室。

附件: 

1.《2022-2023学年度先进班级、优秀学生名单、专业奖学金名单评选公示》

2.xxx班级2022-2023学年度拟表彰先进班级、优秀学生名单

3.xxx班级2022-2023学年度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卡号收集

4.学生个人评优材料

 

 

 

 

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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