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9

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体育与健康学院各班级:

根据热海大学工〔2023〕25号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2023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认定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认定、上报、公示等相关管理工作。

组  长:杨  腾    

副组长:隋国增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云富  王  坤  王  梁  邢增乐  李  然  李  慧  

郭文彬  莫祥德  符运猛  谢春雨  班主任  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别由辅导员负责相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审核、公示等工作;督促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干部、学生代表,对申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初议和评定。

二、认定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班级学生总人数的30%;依据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殊困难、一般困难两个档次,请勿认定为其他档次。

三、认定条件

依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本条件,认定标准见22年版《学生手册》148页。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生活节俭情况等分档次做好核实认定工作。各班级要确保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暨原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被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需要学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由班级建立台账),残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困难等级。

四、认定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定和学校审核相结合的原则。

2、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骨干、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3,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性),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内公示,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对所分管年级各班级认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五、认定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交有个人承诺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

2、班级评议。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调查,在充分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后,召开评议会议,在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评议后确定认定等级,组织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填写《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学生如有异议,可提出核查要求,评议小组3日内给予核查说明;

3、学院评定。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定班级评议结果,报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并在《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学院意见”栏签署意见;

4、学院公示。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评定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学院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核;如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提请复议。学校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六、认定完成时间

全院老生在2023年9月15日之前完成报送。2023级新生认定名单于9月25日报送。

七、监督管理

(一)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的监督是确保各项资助资源合理分配的前提条件。为切实做好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院学工办设立“资助工作监督邮箱”:rhdtyyjk@126,监督电话:13637656986。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已经通过认定的,应立即取消其受助资格并清理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1、生活奢侈浪费,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电子产品(苹果手机、平板)、摩托车、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或其他高档消费品者;

2、经常自费旅游且消费较高者;

3、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且经教育不改者;

4、擅自在校外租房或沉溺营业性网吧者。

八、上交材料

1、班级评议记录表(附件3)(时间、地点、评定细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记录员签字、班主任签字)

2、《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手写,一式一份并不能涂改),老生于2023年9月15日前上交体育与健康学院学工办9405办公室,2023级新生于2023年9月25日前上交。

3、班级填写好《班级认定名单报送表》(附件4)《海南省XX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各年专业级辅导员。

附件:

1.《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

2.《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班级评议记录表》

4.《班级认定名单报送表》

5.《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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