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部职责范围
时间:2024-01-08
一、在主管校长和体育与健康学院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竞赛、课外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工作。
二、负责全校体育工作计划、体育教学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三、协调学校各有关学生组织开展健康有益、小型多样的群体活动。
四、负责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活动
五、会同教务处、学工处、校医务科等职能部门,配合各学院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统计和成绩上报工作。
六、做好排球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训练与管理工作。
七、做好各体育代表队训练、竞赛和对外交流工作
八、负责各项体育法规、条例、评估的贯彻落实,做好本部门的建章立制工作,做好校际与本系统内部的体育学术交流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下达的其它任务。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