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师工作规范
时间:2024-01-08

 

一、明确并认真完成体育教师的基本任务:上好体育课,搞好课外体育活动的技术辅导,抓好业余体育训练,进行科学研究,教育和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认真学习和贯彻教学大纲,掌握教学内容,钻研教学方法,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制订完备的教学计划和进度,严格执行课堂常规。

三、不得擅自改动教学内容和进度,因故必须变动时,须事先提出并经体育与健康学院批准,方可变动。

四、教师要从大局出发,服从体育与健康学院工作安排,工作中发生问题和困难时,要及时请示汇报,以便妥善解决。

五、教师因病、因故不能上课时,须事先请假,经批准后,及时交出点名册和教案,由体育与健康学院分管公体部领导统一安排代课,不得擅自安排代课、调课和缺课。

六、每学期初要向授课班级学生宣布教学计划和内容、任务和要求,考试内容及标准,并严格执行,不得随便提高或降低考试标准。

七、学期开始时,要做好教学准备,学期结束时要认真做好成绩考核,并按时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八、对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严禁穿大衣、穿高跟鞋等不利于运动的服装上课,严禁携带小刀等危险物品上外堂技术课,课前对场地器材进行检查,避免伤害事故发生。

九、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每学年每人要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十、公体部每学期要对规范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效率高、教学质量好、科研水平高、群体和训练工作成绩突出的,提请学院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教学质量差、不服从分配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其它处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