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和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1-01-19

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和2020-2021学   年度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热海大学工[2020]16号文件的通知,现将评选我院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和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含专升本)家庭经济困难(经学院认定)、品学兼优的学生;

2.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含专升本)家庭经济困难(经学院认定)学生。

二、评选名额

1.国家励志奖学金:24名。

2.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3名。

3.国家助学金:172名(见附件: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申请条件:按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2020版学生手册140页)执行。

2、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活动、热心集体工作;
5)家庭经济困难标准在困难以上(含困难),生活俭朴;
6)必须获得本学年学校评优评奖中获奖;
7)必须按学校规定已完成注册取得学籍。

3、国家助学金评选申请条件:《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2020版学生手册142页)执行,(助学金标准自今年起正式调整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一档每生3800元,二档每生2800元)。

四、奖学金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奖学金评选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应包含思想、学习、工作、创新、素质提升、获奖情况和社会服务等内容。

2.班级评议。召开班委会,必须由在班主任召开,对提出奖学金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和推荐。

3.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评议会议,届时会通知申请人参加会议,并陈述申请理由。经评选小组确定初选名单,报送学院党政领导讨论决定。对决定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材料送交要求

(一)奖学金报送纸质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附件1)、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个人申请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的获奖情况简介、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统一到教学秘书打印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个人事迹简介,个人申请材料应真实、全面反映该生在思想、学习、工作、创新、素质提升、获奖情况和参加社会报务等方面的优异表现,限2000字左右。标题与报送材料名称一致,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小三号仿宋。

(二)助学金报送纸质材料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

(三)电子文档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和省优奖学金名单备案表(附件3、4)、国家助学金备案表(附件6)。填写备案表时姓名、账号等处均不能使用空格键。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1、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材料,于10月12日前报送;国家助学金材料于10月16日前报送。

2、报送地点:院学生工作办公室9405,联系人:陈恩泽,电话88650280。电子文档材料(汇总表必须为Excel格式)发送到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rhdtyyjk@126.com。

 

 

 

 

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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